造假就業證明「扮低薪」助友購白居二 廣告公司東主判160小時服務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07 11:29

最後更新: 2019/03/07 11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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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謝國鴻(中間戴太陽眼鏡者)今日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(資料圖片)

廣告公司男東主為協助友人夫婦合乎資格購買「白居二」單位,替女友人偽造虛假就業證明,東主早前承認1項作出虛假陳述罪,今日(3月7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,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涉案被告謝國鴻(38歲)早前承認1項作出虛假陳述罪,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指,被告希望公開致歉。裁判官決定根據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,判被告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案情指出,涉案被告夫婦胡嘉朗及譚浩傑,於2014年申請購買「白居二」單位時,兩人總收入逾4.5萬元,超出入息上限500多元,夫婦為了合乎資格免補地價逾280萬元,要求被告為胡偽造虛假就業證明「扮低薪」。被告早前求情指為幫朋友一時愚蠢下犯案,而夫婦二人則否認欺詐罪,保釋候審。